新闻发布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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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9日
市区重建局声明
「茶杯周刊」今日(八月九日)刊登一篇有关市区重建局的报导,内容完全失实,对本局主席刘华森先生作出没有根据的指控,抵毁刘主席,严重影响他的声誉。本局对该则歪曲事实的报导,深表遗憾,并保留一切法律上的追究权利。 本局就该则报导所提及的湾仔道╱太原街重建项目,有以下澄清: 由於推行一个重建项目,往往需时多年,期间无论市场状况或项目事宜,都可能有所改变,这是重建过程中会经历的正常情况。过去三年以来,本局(及前土地发展公司)与合作发展商(华人置业有限公司)就湾仔道╱太原街项目的批地条款事宜,一直与政府进行商讨。而有关项目的补地价事宜,现仍继续商讨中。 前土地发展公司的日常运作由总裁负责,自前总裁石礼谦先生於二○○○年七月离职後,其职务由副总裁执行。而有关项目的批地及补地价商讨事宜,则由公司物业部总监负责。作为非执行主席,刘华森先生只负责制定公司的政策方向,而没有参与公司的日常运作事宜。及至今年一月,有监於市建局成立延迟,而两位副总裁的合约亦届满,前土地发展公司管理局遂授权刘主席暂时处理总裁职务。 就湾仔道╱太原街项目的补地价一事,刘主席於本年二月中才首次从公司物业部总监知悉情况,当时距离三月七日的期限不足一月。所以,刘主席立刻采取果断行动,包括向前土地发展公司管理局汇报,并指示聘请麦坚时律师行进行内部调查。而有关调查及项目的进展情况,亦有向前土地发展公司管理局报告。所以文中指土地发展公司管理局「一直蒙在鼓里,毫不知情」是完全不正确的。 另外,该则报导指前土地发展公司管理层曾於去年九月及今年一月就项目的补地价及批地事宜,向主席两次响起警报,其实绝无此事。该则报导指主席处理该事件时「涉嫌失职,对问题阔佬懒理」,更是歪曲事实,抵毁刘主席,并误导公衆。 事实上,刘华森主席就湾仔道╱太原街项目一事,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大前题。所以,该则文章以「刘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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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31日
市建局未有公布首批重建项目
关於昨日及今日的新闻报导,指市区重建局的规划、拓展及文物保护委员会已经通过年底前开展五个重建项目,市建局发言人今日(七月三十一日)澄清,有关报导并非市建局的正式公布。 事实上,市建局的首批重建项目仍有待市建局董事会的批准及通过。 31 Jul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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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27日
市建局进一步谘询员工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已就建议的员工服务聘用条件,进一步谘询他们的意见。 市建局董事会上星期四(七月十九日)举行会议,同意以建议的服务聘用条件为基础,进一步谘询员工。董事会又通过即时采用以地区事务为主的工作架构模式。 市建局行政总监麦振芳说:「监於市建局的工作范围较为广泛,及市民的期望殷切,架构重整以达致市建局的工作目标,十分重要。」 按照新的架构模式,市建局将成立分区组织来进行市区重建工作, 以确保政策的制订及实施,互相配合。 市建局星期一(七月二十三日)及星期四(七月二十六日)分批谘询三百多名员工。麦振芳说双方就建议方案进行坦诚,有益及建设性的对话。 麦振芳表示:「我们仔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会向董事会反映,以便董事会考虑员工的看法。」 会上,市建局顾问向员工介绍以下的服务聘用条件: 一. 实施日期 对现任员工,新的服务聘用条件将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实施。至於新聘用员工,有关建议将即时生效。 二. 薪酬 在新的薪酬安排下,现有员工新的薪酬,包括其每年薪金,现金津贴及第十三个月薪酬的总和,将平均摊分十二个月发放。新的薪酬架构将以市场的中位数为指标,以反映市建局的薪酬具市场竞争力。 三. 非固定薪酬及周年薪酬调整 总监及总经理级别员工的分别百分之二十五及百分之二十薪酬,将会拨作为按工作表现发放的非固定薪酬。对现有员工,有关安排将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分阶段生效,两年内完成。 此外,市建局亦通过百分之三的财政预算拨备,作为今年员工的周年薪酬调整。薪酬调整预计於今年九月正式宣布,追溯至今年的四月一日。 四. 雇佣合约的持续期 现有的员工,若属於总监及总经理级别,将以年期三年的合约聘用,约满後可获考虑续约。至於高级经理及以下级别的员工,他们将继续以连续性合约聘用。新聘用的员工同样获三年合约,约满後可获考虑续约或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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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6日
无意重建伊利沙伯体育馆
本港一份英文报章今日(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报导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首批重建项目,当中包括湾仔的伊利沙伯体育馆,市建局特此发表声明,表示从来没有考虑过重建湾仔伊利沙伯体育馆。 市区重建局於本年五月成立,以取代土地发展公司,肩负推行一个为期二十年的庞大重建计划,其中涉及二百个新项目及二十五个土地发展公司已公布项目。受影响的居民约十四万人,及清拆一千八百幢旧楼。 根据市建局条例,市建局须向财政司司长呈交一份五年业务纲领及每年一份业务计划,以予审批。市建局正积极筹备这两份计划,预期可於年底前提交。同时,市建局正研究可以提早实施的重建项目,有关决定必须得到市建局董事会的同意。湾仔伊利沙伯体育馆并不是前土地发展公司公布的二十五个项目之一,本局亦无意重建有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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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6日
市建局与居民组织会面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董事会辖下两个委员会的成员今日(星期一)与约六十名居民及社区组织代表会面,以聆听他们对市区重建的意见。这些居民代表分别来自深水?、大角咀、土瓜湾、观塘、湾仔及中西区。 会上,市建局董事会主席刘华森博士、社区事务及公共关系委员会及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成员阐释了市建局的使命,并重申市建局为香港居民改善生活环境的决心。 双方又就多项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其中包括推行重建计划的进度、补偿准则及安置安排。 各成员对居民的问题深表关注,并表示将来制订居民的补偿准则及安置安排时,会充份考虑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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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5日
市建局董事会通过委员会及上诉小组成员名单
市区重建局董事会今日(六月五日)通过六个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委员会将会就市区重建的主要运作及政策事宜,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六个委员会包括: 委员会 主席╱副主席 (一)常设 刘华森博士╱张震远先生 (二)审计 叶迪奇先生╱谭惠珠女士 (三)土地、安置及补偿 谭惠珠女士╱陈丽云教授 (四)财务及行政 张震远先生╱李仕达先生 (五)规划、发展及文化保存 龙炳颐教授╱刘炳章议员 (六)社区事务及公共关系 林贝聿嘉女士╱赖锦璋先生 除六个委员会外,董事会亦同意成立由陈丽云教授出任主席的上诉小组,以考虑及聆听关於租客就安置及补偿事宜提出的上诉。 委员会及上诉小组将会包括增选委员,增选委员来自社会各界。 今日的会议亦讨论及通过董事会成员必须经常按时申报的利益项目,以供公众人士查阅。所申报的利益包括: 公司东主、合夥人、董事职务或持有公司股份(由成员本人或联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持有),公营或私人公司; 具报酬的工作、职务、行业、专业等;及 在香港拥有土地或物业权益(由成员本人或联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拥有);成员毋须申报其在港的住宅,除非成员从该住宅中取得收入。 此外,倘若董事会的任何成员在市建局的合约或建议的合约,或提交董事会或委员会考虑的事宜上,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该成员必须披露其利益关系的性质。该成员如未经主席许可,不得参与董事会就该合约或事宜所进行的商议,亦不能就有关的合约或事宜上作出任何投票。如果该成员是董事会或委员会的主席,他必须得到出席会议的大多数成员的许可。 董事会成员所申报的利益登记册将於七月底起,供市民查阅。市民如欲查看,可致电25882138或25882883与市建局董事会秘书毕仲明先生联络,安排查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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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0日
市区重建局董事会举行首次会议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董事会今日(五月十日)举行首次会议。 市建局主席刘华森博士阐释市建局的工作使命,包括以下五方面: 透过重建发展、更新旧区及楼宇维修,令香港的残破地区再现生机。 照顾及关怀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给予他们公平合理的对待,并特别照顾长者及残疾人士。 保存文化及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及地方特色。 在楼宇设计及建筑方面,着重环保及易於保养,以期达致最高水准。 远来说,市建局会做到收支平衡,尽量减少依赖公帑来推行市区重建。 刘博士重申,市建局秉承以人为本的精神,推行市区重建。市建局会就其重建项目积极谘询公众意见,除了成立地区谘询委员会,亦会进行社会影响评估,以了解社区的需要;此外,成立市区重建社会服务队,为居民提供协助及辅导。 今日的会议上,市建局董事会亦讨论并通过建议的市建局标志,该标志反映市建局的「以人为本」精神。 为了详细及充份地讨论主要的运作及政策事宜,市建局董事会讨论设立六个委员会,包括: 策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 财务及行政委员会; 规划、发展及文化保存委员会,及 社区事务及公共关系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辖下亦将设立一个上诉小组,以考虑及聆听关於物业收购、安置及补偿等事宜的上诉个案。 市建局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成立,以替代土地发展公司,推行一个为期廿年的庞大市建重建计划,包括二百个新项目及廿五个土地发展公司已公布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