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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总监网志《挚诚.志成》

市建局伙拍香港房屋经理学会试行「联厦联管」 促成「龙城」区单幢式旧楼共同委聘物管公司

市建局在2022年以「融合策略」於九龙城「龙城」区推动市区更新工作,并选定南角道至打鼓岭道一带、约40幢没有迫切重建需要的楼宇,展开为期三年的「小区复修」先导计划(「小区复修」计划),为这些楼宇的业主制定合适复修方案,并透过财政资助和技术支援,鼓励和协助他们适时维修及保养楼宇。

「小区复修」计划范围内,部分是没有法团或未有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的单幢式旧楼,单位伙数一般较少,在聘用物管服务,例如保安员和清洁时,由於有既定的服务收费,因而令每户需摊分的管理费用,较伙数多的楼宇业主为高,减低业主聘请物管公司的意欲。若楼宇长期缺乏定期的管理,公用地方的衞生环境、出入治安将会变差,甚至有机会出现消防及楼宇失修等问题。

针对这个情况,在「小区复修」计划下,市建局伙拍香港房屋经理学会於「龙城」区试行「联厦联管」管理模式,协调单幢式旧楼共同聘用一间物业管理公司,让业主能够以较相宜费用,获取合适的专业管理服务,提升大厦楼宇设施保养水平及管理效率,改善居住环境和提升宜居度。

过去两年,由市建局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组成的团队,举办了多场简介会,邀请「小区复修」计划范围内约20多幢单幢式楼宇的业主讲解「联厦联管」管理模式的内容,以及了解他们对大厦管理的需要。

其中,四幢单幢式旧楼的业主都表示有意试行「联厦联管」管理模式。为此,团队先协助其中两幢的「三无大厦」,包括龙威大厦和帼苹楼成立法团,期后联同增福楼和龙华楼这两幢已有法团的大厦,筹备物业管理公司招标的各项工作。在今年8月底,参加了「联厦联管」的龙威大厦和帼苹楼,已举行联合业主大会,议决通过共同委聘一间物业管理公司,并最快可於10月中提供系统化的管理服务。至於余下两幢楼宇,因为未能获得大厦过半数业权通过聘请物管公司,或在招标过程中,决定继续委聘现正为其楼宇提供服务的物管公司,最终决定退出「联厦联管」。

由零开始协助法团和业主委聘物业管理公司

市建局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在「龙城」区试行「联厦联管」管理模式,考虑到参与「联厦联管」的业主,不少均为长者或退休人士,加上大部分业主均欠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经验和知识,即使有良好意愿提升大厦楼宇保养设施的水平和管理效率,往往力不从心。

为此,市建局与香港房屋经理会组成的团队,在整个「联厦联管」的招标过程,由零开始,逐步引领业主和法团处理委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工作,包括拟定管理服务内容、撰写标书、邀请物业管理公司入标、制定拣选合适物业管理公司的准则、约见入标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回标面见,并就面见投标者及回标分析方面,向业主提供专业建议,让业主能按其楼宇需要,拣选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

web photo市建局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组成的团队,在整个招标过程,为业主提供专业建议,协助他们拣选合适的物管公司。

编制「联厦联管」标书范本供业主和物业管理业界采用

此外,考虑到不同楼宇的业主对管理服务的需求各异,团队特别编制了一套「联厦联管」的标书范本供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使用。有别於现时私人屋苑或楼宇,采用「捆绑」形式将每项的管理服务全部写入招标文件内,这套标书范本清楚将物业管理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两大类。

「基本服务」涵盖了《建筑物管理条例》所要求的项目,以及切合大厦基本需要的管理服务,包括为法团草拟和张贴暂停水电供应的通告、草拟信件回覆业户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为法团拟备楼宇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等文书工作。「基本服务」亦需要物管公司协助法团管理楼宇,例如召开业主大会,或在收到住户投诉有杂物阻碍楼梯和走廊、大厦铁闸损坏等这类涉及维修、清洁和保安的楼宇管理问题时,物管公司就需要为业主提供解决方案。

除了「基本服务」外,这份范本为法团和业主度身订造各项「选择性服务」,法团可因应大厦需要,要求管理公司提供额外的收费服务,例如聘请灭虫公司为全幢楼宇的公用地方消毒,或聘用清洁公司为大厦的走廊、楼梯及地下大堂等公用地方进行较大型的清洁。「选择性服务」亦包括物管公司安排员工出勤到楼宇处理紧急维修,以及召开额外的法团会议等。

现时不少单幢式旧楼,业主会另聘清洁员工每日为单位倒垃圾。团队将「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分开两类处理的做法,能让参与「联厦联管」的业主按其已有的大厦管理服务,如每日清理住户家居垃圾,剔除在服务内容之内;而其他额外所需的管理服务,亦可以以用者自付原则,按次支付相关费用;如此,每户每月需要缴交的「基本服务」费用,相较於传统管理服务合约便宜,减轻业主的开支。

「联厦联管」吸引15间物业管理公司入标

此外,为了让物业管理业界清楚了解这套范本的内容,鼓励他们参与竞投「联厦联管」的服务合约,团队在今年初举办了三场讲座,分别向三个物管业界商会介绍「联厦联管」详情和标书范本内容,超过30间物管公司的代表出席。

而在今年4月市建局邀请物管公司入标,更吸引了15间在市场上有丰富物管经验及具实力的公司入标竞投。入标的物管公司分别来自不同的背景,包括有管理多个私人屋苑经验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公营房屋的物管公司,以及为单幢式楼宇提供管理服务的中、小型物管公司等。这些公司的员工,除了具丰富物业及设施管理经验外,亦有楼宇维修保养的专业知识。

此外,入标的管理费用水平亦甚具竞争力,每户每月「基本服务」费用由大约40元至500元。整体而言,今次参与竞投「联厦联管」服务合约的投标者,不论公司规模、管理经验,以及在收取的费用等,都十分多元,让大厦法团和业主有更多的选择。

web photo 团队举办了三场讲座,向三个物管业界商会介绍「联厦联管」的理念、标书范本,并逐一解答业界的问题。

在团队的协助下,四幢参与试行「联厦联管」管理模式的大厦,在今年8月底召开业主大会商讨拣选物业管理公司事宜。过程中,团队为大厦法团和业主提供详尽的回标分析报告,并提供专业建议。业主在此基础上,全面比对不同标书的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管理经验和专业人员比例,以及报价。

经过全盘考量和商讨后,龙威大厦和帼苹楼这两幢大厦的业主达成共识,在联合业主大会议决通过拣选同一间物管公司。特别一提的,是业主们并非以「最低价」作为拣选的首要考虑,他们的著眼点在於挑选公司规模相对较大、具备丰富管理经验以及有专业人员负责处理大厦维修和管理事宜,作为他们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效改善居住环境。龙威大厦和帼苹楼每户每月的「基本服务」费用只是百余元。法团已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约,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将於本月中起提供服务。

至於余下两幢大厦-龙华楼和增福楼,前者在业主大会上未能取得大厦过半数业权通过聘请物管公司,最后只能退出;而增福楼法团则决定继续委聘正为其楼宇提供管理服务的物管公司。

「联厦联管」四方面助单幢式旧楼提升管理效率

龙威大厦和帼苹楼成为试行「联厦联管」管理模式的成功个案。帼苹楼的业主代表方先生早前与团队分享,指大厦因部分单位已出租,难以接触业主;或部分业主为长者或退休人士,对於大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事宜有心无力,亦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以致大厦外墙、楼梯等公用地方,在欠缺妥善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下,已渐见残旧。

在参加「联厦联管」简介会之后,业主经过商议决定参与。方先生说,由於业主们不熟悉整个招标程序,感谢市建局和香港房屋经理学会的团队一直从旁协助,提供专业意见及回标分析供业主参考,才能成功拣选合适的物管公司;他又认为,物管公司能够从四方面为业主和法团提供适切的管理服务,包括:

(一)代法团追收与大厦维修和管理费用
方先生说,过往向其他业主收取与大厦日常清洁或小型维修工程的费用时,往往有两、三户业主以不同理由拒绝支付,或有业主根本无法联络,长期拖欠费用。他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入场」后,能够以第三方、中立身分协助法团追讨,甚至能透过法律途径,例如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拖欠费用,更具效率之余,亦减少业主之间的金钱纠纷。

此外,龙威大厦和帼苹楼早年接获政府的强制验楼命令及消防安全指示,方先生认为,大厦法团在聘请物管公司后,除了协助法团向业户收取日常管理费外,在日后进行大维修时,物管公司在协助业主筹集维修工程费用时,能发挥重要职能,让大厦业主有信心筹组维修工程,不需要因为担心部分业户拖欠费用而却步。

(二)协助大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
根据《 建筑物管理条例 》,大厦法团须就建筑物的公用部分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当大厦公用部分发生意外,例如外墙石屎剥落引致第三者身体受伤或死亡,法团及业主可能会负上民事法律责任,或须作巨额赔偿。法团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旦发生意外而需承担赔偿时,便可减轻业主的财务负担。

帼苹楼法团早前曾向多间保险公司查询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费用。由於大厦楼龄已有45年,大部分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即使肯承保,每年的保费却要一万多元。

由於法团委聘的物管公司现时负责管理逾400幢楼宇,可以透过一间保险顾问统筹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在分摊风险的原则,以及有物管公司负责管理而发生意外的风险相对较低的考虑因素下,帼苹楼法团因而能够以每年数千元的保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较法团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便宜了六成,节省了的金钱足以支付全年管理费的大约一半。

(三)负责大厦日常运作和回覆政府信件
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能亦包括协助法团按《建筑物管理条例》负责大厦日常运作,例如召开业主大会、为法团拟备财务预算、处理日常开支的单据、保存每项工程的维修记录,以至当法团接获政府的法定命令,例如维修令、修葺令和消防安全指示后,由管理公司协助回覆相关政府部门。

(四)协助法团处理紧急维修事宜
物业管理公司每星期派员巡视大厦,确保大厦设施或状况良好,在「基本服务」之外,一旦管理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石屎剥落或公用设施损坏迹象,物管公司可预先维修,避免损毁情况恶化。此外,若大厦发生失窃、爆水管等突发事件,亦可交由物管公司跟进或进行紧急维修。

「联厦联管」要取得成效关键在於业主参与

市建局和香港房屋经理学会试行「联厦联管」管理模式时,肩负起「促进者」的角色,投放不少额外资源,旨在改善单幢式旧楼的管理、改善住户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更希望促进业主认同物业管理,以至楼宇维修保养的重要。

从为物业管理业界举办讲座的出席人数,以及入标参与竞投「联厦联管」服务合约标书数目可见,计划得到物业管理业界的认同。然而,「联厦联管」要取得成效,我认为,业主的参与才是关键。

在试行「联厦联管」管理模式过程中,团队面对不少挑战。以龙华楼为例,地铺商户持有的业权份数占总数一半以上。因此,即使楼上住宅单位的业主有意聘请物管公司管理大厦,但由於地铺业主认为他们未能受惠於相关的服务,却需要按公契要求承担超过一半的管理费用,并不合理,故此就聘用物管公司一事提出反对。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管理费需要根据大厦公契摊分。就算楼上住宅单位业主同意,不需要地铺业主共同承担聘请物管公司的开支,但仍需要获全体业主同意修改公契就摊分费用部份的条文,才能成事。然而,要获得全体业主一致通过的难度甚高,因此,楼上住宅单位业主只能无奈退出。

至於增福楼的情况,大厦法团在参加「联厦联管」前已聘请了物管公司管理大厦的日常运作。而其委聘的物管公司亦有入标竞投服务合约,在拣选物管公司时,增福楼的法团倾向继续委聘其现时的管理公司,最终决定不会联同龙威大厦和帼苹楼,委聘同一间管理公司。

跨地域「联厦联管」   让更多旧楼业主受惠

协助单幢式旧楼提升设施管理水平,虽然并非市建局的职能,但由於「楼宇管理」与「楼宇复修」息息相关,为此,我们在「小区复修」计划的基础上,作出「联厦联管」的新尝试。今次「联厦联管」只是试行性质,即使最终只有龙威大厦和帼苹楼参与,共同委聘一间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团队并没因此而灰心。相反,我认为,这两幢大厦的业主和法团积极参与,能够为其他单幢式旧楼采用「联厦联管」模式,带起示范作用。

市建局团队将总结筹办「联厦联管」的经验,分享予政府部门和物业管理业界。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亦会继续推动「联厦联管」的模式,下一步将在今年年底前,於网页上载「联厦联管」的标书范本,供物业管理公司采用,以及让有意自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大厦法团及业主参考和使用。

随著互联网服务及物联网技术发展一日千里,我认为,「联厦联管」模式将毋须受地域限制,物业管理公司可善用科技,透过「联厦联管」将不同地域的旧区单幢大厦连系起来,为这类楼宇的法团和业主联合聘请物管公司,统筹提供服务,让不同旧区的居民,都能享用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提升楼宇公用地方的安全水平和宜居度。